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環境一般腐蝕性較大,環境惡劣,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定期檢修,是確保其防爆性能持續有效的重要工作。
01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
維護時發現防爆電氣設備因外力損傷、大氣銹蝕、化學腐蝕、機械磨損、自然老化等原因導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時,應予檢修。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按照GB/T 3836.13—2021《爆炸性環境 第13部分:設備的修理 檢修 修復和改造》進行。經過檢修不能恢復原有等級的防爆性能可根據實際技術性能,按以下原則處理:
1.降低防爆等級使用;
2.降為非防爆電氣設備使用。
02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的失效
維護時發現防爆電氣設備結構、參數發生變化,與原防爆型式及設計不符且不能修復的,即判定失效,并迅速予以停用更換,例如:
1.隔爆型電氣設備外殼嚴重變形,不能修復的;
2.隔爆面嚴重損傷,不能修復的;
3.隔爆間隙超出國家標準,不能修復的;
4.防爆電氣設備外殼開裂不符合原防爆型式要求的。